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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招工表只有转正定级表和调资表可以办理退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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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14:30: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其实对于没有招工表格的退休职工来说,退休依然是可以正常根据程序办理的,只不过会对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有影响。换句话来说,退休的程序认同的视同缴费年限和你实际的年限是不符的,它会比你的实际的视同缴费年限少几年,这对于你来说是很不划算的,相当于你白交了几年的钱。
    其实最好的补办方法就是找你最开始的工作单位重新开一份招工表格的证明。这份证明上一定要有你的最初工作年龄,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你最开始的工作单位要是不存在了的话,那么情况就会复杂很多,能补办招工表格的几率几乎是很小的了,此时你也就只能按你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来算自己的退休金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法律分析:
    可以办理退休,但是可能会影响到个人工龄。招工表很难补办,只能是让最早的那个单位开一份证明,证明从什么时候开始工作的,还有员工其他个人信息。但是人社局是否认可各地规定不同。
    职工档案丢失,不影响退休,但是对领取养老保险金数额有一定影响。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是,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了《职工养老保险档案》,只要改职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达到15年以上,即可办理退休。
    档案丢失会影响的内容包括:确定退休年龄、确定工龄、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等,这些内容都会影响计算养老保险金。如果全部是个人实际缴费,没有视同缴费的情况,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已经满15年,那么没有档案问题不大。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退休人员什么时候认证?
    每年的4月1日到6月20日。凡是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及生活补助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领取养老金资格的生存认证工作。一般都是一年一次认证。本地认证时间由各省、市(地区)自主设定,异地居住生存认证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6月25日(因每月25日至月末为社保增减结算时间段,所以25日后的业务算作下一月)。为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认证,一些地方将每年一次的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时间设定为退休者本人生日当月,可顺延1-2个月。还有一些省市自治区大部分县市为配合异地认证,本地认证时间段也会设定在4月至6月。
  • 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中的退休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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