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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是河南平顶山人、在湖北襄阳旅游?经过保安县在山坡上行时被对方大挂车摆尾撞击。一家三口差点丢了生命。报警打120以后。来医院住院拍片老婆脑震荡、孩子也有碰撞。我的车被交通拖走扣押。对方车辆没有扣押已经被交警放走。交警队已经违法流程处理。明天让去事故科处理责任认定。如果对方全责我门住院有哪些赔偿?车子怎么赔偿。如果出了认定责任书我想回到我们哪里治疗和维修、中间怎么处理?与死神擦肩而过、。再也不想来到湖北这个地方了。有谁可以帮帮我。#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2024-04-10 12:41: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
  • 按你们双方的合同约定处理
  • 交通事故车被拖走时可以通过交警与对方协商解决后,凭处理完的凭证就可到车管所拿出车未达成调解可通过诉讼处理,只要事故赔偿处理清楚就可拿出车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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