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地公证处费用不同,一般几十至百元。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
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5%收取各地公证处费用不同,一般几十至百元。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
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5%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