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十五年前工伤受伤有了后遗症,十五年后再请长期,能按工伤请假吗

劳动纠纷
2024-04-10 13:45: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十五年前工伤受伤有了后遗症,十五年后再请长期,能按工伤请假
  • 您好,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可以按照工伤请假。
  • 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等级赔偿
  • 工伤假期可由职工来向单位申请。职工如果遭遇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向单位申请休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职工可出具医院的诊断建议或证明给单位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您好,如果是对方主责或全责的,可以要求单位申报工伤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