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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结婚证,但户口在男方名下,户口本上也显示为夫妻关系和电脑档案都显示为夫妻关系,该怎么解除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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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9:58: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直接到户籍科沟通看是否可以更改。
  • 没有领结婚证的,双方也就没有成立合法的夫妻关系,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是事实婚姻,当事人可以先到民政局查找结婚登记档案,民政局出具证明,然后当事人再带着结婚所需证件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重新办理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法律分析:可以的,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登记结婚,在法律上就没有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事实婚姻离婚的话,需要两种方式:第一种起诉离婚,当事人双方无法补办结婚登记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种如果男女双方愿意的话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后再协议离婚,具体流程需要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补办结婚登记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带着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户口本以及双方身份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户口在一起不算合法夫妻。结婚要以结婚证为准,没有结婚证的,不管平时是什么关系,在法律上都不算是夫妻。未领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在法律上,称为非法同居。
    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尽早把结婚证领了,否则,应该结束非法同居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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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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