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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外地上班了,当地政府补贴会不会被取消吗

劳动纠纷
2024-04-09 21:02: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残疾人补贴按照当地民政部门规定每月发一次,该享受的福利不会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 民政对残疾人补贴政策:
    一、残疾人税收补助政策、标准:
    1、残疾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残疾人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4、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暂减征个人所得税80%。
    二、残疾人低保补助标准政策:
    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2、粮油供应帮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3、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北京市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
    第二条
    (一) 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二) 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按其户籍类别参照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助。
    (三) 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四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三级、四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言语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 补贴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按照各省市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制定补贴标准。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制度。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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