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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把我爸打120送医院,人有明显的好转,医生都为我们高兴,但是只治疗了一整天,强行拉回家,等着出殡,我追回家,在小门诊,有治疗了18天,病故。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24-04-17 23:40:2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说的这些具体是向咨询什么问题呢。你好我把我爸打120送医院,人有明显的好转,医生都为我们高兴,但是只治疗了一整天,强行拉回家,等着出殡,我追回家,在小门诊,有治疗了18天,病故。怎么办
  • 谁强行拉回家?建议进一步详细介绍或面询。
  • 你好,是主张门诊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吗
  • 您好?谁强行拉回家的?请叙述清楚点?
  • 是谁强行把你爸拉回家的呢?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死亡,医患双方可以和医院协商赔偿,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 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 在治疗期间出现医疗事故的,如果能证明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造成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医疗事故必须经技术鉴定后确认。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共同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可直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2、患者一方请求技术鉴定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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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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