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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卫健委签约,但不想去了,违约金能有协商的余地吗?

合同纠纷
2024-04-09 17:39: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不一定要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
    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金可以口头约定,口头约定的违约金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但是口头约定的违约金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信赖关系,一旦一方否认约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另一方则很难举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或者约定的不明确的视为没有约定,不能主张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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