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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49岁社保还有24个月才15年,最近因家里有事,准备离职,想申请失业险没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4-09 17:19: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首先,您需要确认您是否满足申请失业保险的条件。通常,这包括已经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您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满一定的时间,比如一年。此外,您失业的原因需要是非本人意愿导致的,比如被解雇而非主动辞职。同时,您还需要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的要求。
  • ,劳动者辞职的,之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
  • 你好,失业险建议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的。
  • 法律分析:对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之内到社保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所须材料: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就业登记证》;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申请失业险需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缴纳失业险必须满1年,满一年能申领。必须在终止劳动合同的60日内去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登记登记才可以,非本人意愿终止合同的证明;《就业失业证明》及求职证明。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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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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