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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对方起诉,现在被执行财产保全。把我的所有账户全部冻结了,生活费都没有能申请复议吗。包括我对这个金额也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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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4 21:26: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你对这个金额有什么异议?
  • 可以提出保全异议
  • 法律分析: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是冻结了对方的银行账户,期限是6个月,现在到期了,但我没有申请续封,对方财产转移了,那只有自己承担责任,法院没有责任;
    1、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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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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