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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把人碰到了 然后赔了200元 过了3个多月又来找我 我应该赔偿他吗

交通事故
2024-04-09 16:18:5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对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他的损失超过了 200 元,那么你可能需要继续赔偿他的损失。但如果对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他的损失超过了 200 元,那么你可能不需要继续赔偿他的损失。建议你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你好,可以根据民法典解决纠纷
  • 你好,是车祸导致的受伤吗
  •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需要支付费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民法典》,其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民法典》,其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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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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