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告我家房屋渗水,当时法院牵头找专业机构做了鉴定,不存在渗水,原告撤诉,现在又起诉,要求重新鉴定,请问我可以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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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即原告撤诉后有权再次起诉,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受理后,您作为被告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应当积极应诉。如果您不出庭,法院仍然会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结果可能对您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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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之前的鉴定程序合法且鉴定结论明确表明不存在渗水问题,那么您在法律上有理由拒绝重新鉴定的要求。毕竟,之前的鉴定已经得出了结论,而且该结论是在法院牵头下由专业机构作出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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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没有提供充分的理由或新证据,那么您有权拒绝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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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由有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做鉴定,你要应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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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抗辩,确实不存在漏水的,法院会驳回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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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继续告你的话,法院会组织重新摇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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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可以帮助解决,这个是需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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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同一案件是可以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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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咨询将接入人工回访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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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渗水问题简单说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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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起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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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鉴定过,无正当理由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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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收集证据进行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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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起诉撤诉又起诉你可以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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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的这个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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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拒绝委托律师开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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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可以去拒绝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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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起诉建议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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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房屋漏水的起诉流程包括以下内容:
1、准备诉状和证据,交到法院;
2、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安排调解;
3、调解不成,通知开庭审理;
4、法院依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5、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十五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
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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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的起诉流程包括以下内容:
1、准备诉状和证据,交到法院;
2、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安排调解;
3、调解不成,通知开庭审理;
4、法院依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5、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十五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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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房屋漏水的起诉流程包括以下内容:
1、准备诉状和证据,交到法院;
2、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安排调解;
3、调解不成,通知开庭审理;
4、法院依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5、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十五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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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