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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网上互相交易是否违法

互联网纠纷
2024-04-09 13:54: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未成年人上网,这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公开经营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则是违法行为。因此,未成年人到警局做笔录,只是配合警方调查的取证行为,未成年人不构成违法,但作为证人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
    行为时未满14周岁的,对于任何行为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是不存在案底的,网吧上网需身份证,你能上说明网吧管理不行,警察查未成年是为罚网吧的款,记你详细情况是罚款的证据。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 未成年去网吧不犯法。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如果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条例的相关规定,则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五元以下的罚款。
    未成年人去网吧被警察抓到的后果:
    1、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条
    禁止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 法律分析:未成年是可以网上购物的,但是必须在家人的监督下完成购物,网上骗子太多,不适合单纯的未成年自行购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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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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