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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外地退休单位个我的户口地都不给独生子女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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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17:18: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 独生子女费由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独生子女费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
    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有的地方退休独生子女费按月发放,为本人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有的地方退休一次性发放独生子女费,为5000到10000元。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法律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四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女户父母年满五十五周岁,独男户和双女户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一百元的奖励扶助金,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
    补助金发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具体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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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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