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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以后,男方父母想要钱,但是男方并不想,这个钱我要还吗

婚姻家庭
2024-04-09 10:09:4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恋爱期间日常赠予的钱财和礼物或者支出一般不得要求返还。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有证据可要求返还。
  • 你好,如果是男方的钱,男方不介意你不还,你可以不还。
  • 与男方及其父母进行坦诚的沟通,尝试协商解决。
  • 您好!男方自愿赠与的话不需要归还
  • 要还,刚刚看到信息留言。
  • 要看性质的,若是属于赠与,无需退还,若是彩礼性质,则可能要退还。以下截取部分相关规定以供参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法律分析:要看性质的,若是属于赠与,无需退还,若是彩礼性质,则可能要退还。以下截取部分相关规定以供参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男方父母赠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男方父母给付女方的是彩礼钱,那么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根据彩礼的性质,彩礼在发生法定情形时,应当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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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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