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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对象淘宝帮付了几百块,没见过面,分手后能要回吗

婚姻家庭
2024-04-08 22:46: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无偿赠与对方的一般是不可以要回的,除非具备法定撤回赠与的条件。如果是附条件赠与的,比如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赠与的彩礼则是可以要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你好,我认为是可以要回来的,是需要如数返还的。
    不要有什么不好意思,你给对方父母转钱,是在帮助别人度过难关,自己不要道德绑架自己,自己的钱为什么不能要回来。那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
    反过来,男方也是一样的。
    还有我认为恋爱期间你们彼此为对方所产生的花销,是跟这个钱完全不同的,不要混淆让自己无从开口,这是两码事。
    属于自己的想要拿回来,不想做人情,通过协商也好,通过法律途径也好,没什么好顾虑的。
    不属于自己的也不装聋作哑,该给回的就坚决的给回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 谈恋爱分手可以要回给对方的钱,都是必须是其赠与钱财属于异地借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并且其不属于具有特殊数字意义的钱财,此时在分手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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