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异地办理备案。汽车贴改色膜,需要到车管所进行备案;根据现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如果更换车身颜色的面积比例不超过30,不需要办理车辆的变更登记。改色面积超过30,则必须在车管所进行备案,所更换的颜色必须是原厂车辆出厂时登记过的颜色。
车辆改色后,车主应在改色后十日内前往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办理时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是由他人代理,还需要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四)项、第
(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