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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大学生,周末想找兼职,一个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他那跑一趟,他说是工作,一开始也没说收费,然后他让我教380元,说是会员费,我感觉到自己被骗了

刑事案件
2024-04-08 17:38: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大学生做兼职不给工资的投诉部门是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