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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给人摔倒,赔给人家住院费其他费用了,过了一个月还叫我去检查,这我应该付吗

损害赔偿
2024-04-08 17:29: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后续的治疗跟李无关就不用支付。
  • 法律分析:根据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索要赔偿。如果伤严重,可以做个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级别,根据级别可以要伤残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
    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误工费按受害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相近行业近一年的收入计算;护理费按护理人员的工资计算,家属护理的按误工费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误工费按受害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相近行业近一年的收入计算;护理费按护理人员的工资计算,家属护理的按误工费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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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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