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烟台的一家公司办理补缴社保的业务交了1万的订金,结果这家公司补不了想我这样的情况如果起诉能要回来这些钱吗?

合同纠纷
2024-04-08 11:53: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 合同违约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要退还原数额的订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在有些合同中,当事人只是就违反某一种合同义务的行为约定了赔偿办法,而对违反其他主要义务的行为没有约定,此时就可以在这些违约行为发生以后适用法定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自己去法院起诉的流程
债务债权 485
诉讼费收费标准2022
诉讼费收费标准
诉讼费收费标准2022
小的交通事故起诉到法院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 610
小的交通事故起诉到法院怎么判刑
诉讼费用包括哪些事项或者内容
诉讼费资讯
诉讼费用包括哪些事项或者内容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