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的一位朋友让我咨询一下,是这么个情况,我的朋友有位患有精神疾病的亲属,已经办了特困,现在在黑龙江省某公立精神病院治疗,问一下律师,我朋友还用給他的这位病人家属治疗费和生活零花钱吗

其他
2024-04-08 13:29: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的这位朋友,他与患者之间没有直接的近亲属关系,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的,那么他就没有这个义务继续向他支付相关的费用。
  • 您好,一方面需要看您朋友亲属名下是否有财产,另一方面,需要看您朋友是否系亲属的监护人。需要两者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 法律分析:可以去当地民政局申请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1、贫困精神病患者就医的优惠政策 对2015年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精神病年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新合办继续执行一年定额补助200元的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是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