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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一个保安,签了正式合同的,在4月2号晚上19点50左右我守的门岗放进来一辆外来车辆,当时我以为是业主的车,未经询问,我就放行了,当时主任问我怎么处理,我一时冲动说我辞职,事后主任处理了,让写一份检讨书,我也写了,昨天上班后,通知我,说公司不同意主任的处理结果,说要按照我说的处理,然后现在就说不给我安排工作内容了,说什么时候把问题解决了再回来上班,说白了就是让我辞职,这种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纠纷
2024-04-08 08:12: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向劳动保障局投诉,要求劳动保障局监察机构派监察员赴原用人单位协调查处相关问题;
    2、如果监察部门处理不好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 你好!可以申请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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