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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出5万元,他每天先给我五十元的利息钱,这算是高利贷吗,但是借条上写的是无利息,如果牵扯高利贷纠纷,我的五万块钱的本金能正常要回吗?

债权债务
2024-04-08 20:23:5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借出5万元,他每天先给我五十元的利息钱,这算是高利贷
  • 您好,高利贷超出法定利息部分不支持,本金受法律保护
  • 您好,可以协商要回,协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序
  • 你好,一般以直接或间接证据为主。
  • 借高利贷之后还是要还钱,如果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的,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要按时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法律分析:高利贷确实是不合法的,但是民间借贷却是合法的。可以追回,但必须有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或借条,能够明确本金是多少、利息是多少、已还多少就行,若证据不足,可以考虑录音或短信取证。
    原则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根据最新的民间借贷解释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利息已经超出法律保护的范围,你可以起诉要求法院降低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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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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