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就是在一个店里上了六天班,然后个人原因不能做下去了,没有签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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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情况下,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你仍然有权要求雇主支付你这六天工作的工资。你可以与雇主沟通,要求支付你应得的工资。如果雇主拒绝支付,你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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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要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就要为其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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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否说下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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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找劳动部门反映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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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不发工资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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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也是有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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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拿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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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能拿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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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能证明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的方式来要工资;协商不成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或者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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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