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离职公司一年了还能追缴住房公积金吗

劳动纠纷
2024-04-08 11:37:3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 你可以先跟原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为你补缴,如果公司同意补缴,那就最好,如果拒绝为你补缴,那么你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公积金,当然,你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含最早入职时的合同,以及离职证明,身份证等等,可以先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进行咨询,然后再去大厅里提交申请。
  • 在您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且被公司辞退的情况下,如果您还没有买满十五年的社保,您仍然有可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具体能否领取以及领取的期限,需要根据您之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具体时间和是否符合相关条件来确定。
  • ,离职公司一年了还能追缴住房公积金的
  • 你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一下
  • 您好,公积金可以提供咨询
  • 你好,可以解决,可以处理
  • 你好,公积金补缴没有时效
  • 您好,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公司辞职后后住房公积金是能取出来的,如果是当地人取出住房公积金需要满两年,如果是外地人辞职就可以,取出公积金需要的资料本人身份证、解除合同的证明、公积金相关资料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法律分析:从公司辞职后后住房公积金是能取出来的,如果是当地人取出住房公积金需要满两年,如果是外地人辞职就可以,取出公积金需要的资料本人身份证、解除合同的证明、公积金相关资料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