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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户口必须从出生地迁出去到夫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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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18:28:1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现在并没有硬性规定说,姑娘出嫁后就必须把自己的户口从娘家迁移到婆家去。以前有些地方有这样的习惯,但法律上并没有这个要求。也就是说,女人结婚后,户口到底留在老家还是迁到老公那边,完全看她自己怎么想,法律尊重她的选择。
    要是她选择户口不迁,那也不会影响她在老公家这边生活的基本权益,比如孩子上学、看病报销、养老保障等等,这些权益通常与居住地挂钩,而不是严格依赖户口所在地。当然,各地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最好是直接去公安局户籍科咨询最新的规定,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女方在结婚后,可以选择将户口留在原地,也可以选择迁到夫家。这个选择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如果女方觉得迁户口到夫家更为方便,或者出于其他个人原因而愿意迁户口,那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户口迁移。
  • 你好,你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说一下你的详细情况,我可以给你提供正确的解决办法
  • 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
  • 您好,我国并未就婚后迁户口的问题作出强制性要求。
  • 您好,要看属于农村户口吗有相关条件的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一、结婚需要迁户口到男方家吗
    1、户口迁不迁到男方家里,最终还是看女方和男方家庭的决定。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结婚的男女双方享有户口迁移的自主决定权,女方可以牵往男方户口,男方也可以牵往女方户口,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女方一定要牵往男方户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二、结婚后如何迁户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法律分析:嫁出去了户口不迁是可以的,户口的迁移没有强制的规定。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迁与不迁,没有强制性的。而且如果女方是农村户口,已出嫁,但其户口未迁出,且其结婚后仍保留有土地并且在当地生活,具备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出嫁女户口必须迁出。出嫁女户口必须要迁到男方那边的说法,是一些农村所谓的乡规民约。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会被法律所承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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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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