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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甲行业,签了合同。只提前三天申请辞职,3号申请到10号辞职,中间不同意,也协商过了,现在就没去了,然后她们还是正常给我排班,算我旷工

劳动纠纷
2024-04-08 10:16: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好,请问下工作单位在南京么?
  • 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可能单位会算您旷工。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没有关于旷工的明确规定,以企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经过公示的规章制度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最好要有请假手续。 企业跟员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是看书面的通知或者申请为准,员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员工仲裁后没有向单位提出书面的申请离职的情况下不回公司上班是视为旷工,公司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员工是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离职的,那么就不用向单位提出任何申请,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 劳动者提出辞职后不上班,如果无正当理由或者未请假的,属于旷工。如果劳动者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书面提出辞职的,要三十日后才解除劳动合同,在此之前仍然是需要上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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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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