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对方车辆停放路边,我方车辆追尾,导致三人死亡,责任认定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对方除民事赔偿,还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
2024-04-13 17:10:4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对方车辆停放路边,我方车辆追尾,导致三人死亡,责任认定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对方除民事赔偿,还能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除了全责或主责造成人员死亡的,会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其他责任只负民事赔偿,不负刑事责任。
  •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 您好,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和赔偿
  • 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分析确认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及需要承担的相应刑事责任。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罚,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2、对被害人家庭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会免于处罚。
    3、对于民事赔偿问题。已对被害人家属赔偿的,被害人家属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诉讼的,法院当然不会主动去立案判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造成人员死亡就是重大交通事故,理论上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纯属意外,驾驶员不存在违章等恶意行为。并且能够(尽快)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基本上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