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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能在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拿着户口本把小孩户口迁到外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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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 20:34: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才是可以迁走其孩子的户口的。即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只要程序合法,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 你好,双方最好积极协商。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当事人有抚养权但是孩子户口没跟当事人在一起的没有关系。法律规定,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与孩子户口在谁那里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抚养权人想把孩子户口挪到自己名下,只要双方协商好就可以由抚养权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将子女的户口迁到抚养权人的户口本上,此时子女的户口就和抚养权人的放在一起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最好不要偷偷地迁走,但是作为监护人是可以迁走其孩子的户口的。一方迁走孩子户口只要程序合法,就是是合法的。迁移户口并不需要双方监护人的同意,但是其户主很有可能是会知道迁走户口的事情,建议夫妻就此好好协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可以将孩子户口从父母双方的任何一方迁入另一方,拿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开接受证,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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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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