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质权人能否直接处理质押物的规定

债权债务
2024-04-07 14:53:3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人不能直接处置质押物,必须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或者在实现质权时与出质人协商一致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将质押物进行拍卖、变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民法典规定质权人能否处理质押物
债务债权 200
民法典质权人能直接处置质押物么
债务债权 90
民法典质权人能直接处置质押物吗
债务债权 100
民法典质权人可否直接处置质押物
债务债权 240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79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54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35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31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22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5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