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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打坏别人三千多块钱的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损害赔偿
2024-04-11 17:05:15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一般来说,未成年人都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但是十六周岁以上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除外。《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如果未成年人是故意毁坏财物,根据《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才构成犯罪,而且如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还需具备毁坏的财物的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这一条件。如果未成年人未达到16周岁,则不被视为犯罪,但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如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具体处罚措施会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损坏程度进行裁定。
  • 你好,是否有报警处理呢?现在案件进展到哪个阶段了呢?可以详细说说,我是潮汕本地律师,如有疑问,欢迎交流
  • 你好,你咨询的事情稍后给你接入,不合理可以起诉
  • 你好!这个是需要去赔偿的 的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你好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未成年人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另外,别人将车借给未成年人且是无证驾驶,也需要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
    一、民事赔偿责任:
    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儿童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儿童轻伤及以上的,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
    一、民事赔偿责任:
    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儿童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儿童轻伤及以上的,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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