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个男人为追求女人,自愿给这个女人买东西,转账,之后要求女人做他情人,女人不愿意,男人现在要求女人退回他所以花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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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之间的转账之类的,除非有借条等其他书面证据证明是借贷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视为赠与,是不能够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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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借款可以要回,但是自愿赠予的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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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大额的一般是可以的,建议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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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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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下可以拒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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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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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情人之间的转账之类的,除非有借条等其他书面证据证明是借贷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视为赠与,是不能够撤销的。如果接受赠与一方是第三者,如果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未经夫妻双方同意,单方无权处分无效。
可以追回该赠与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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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的消费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恋爱中的消费通常有:情侣间一起逛街吃饭、一起外出游玩等的消费支出,需要注意消费与赠与礼物要区分开来,赠与是无条件的赠送,包括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
但是赠与的财物含有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性质,如果是作为彩礼赠与的话,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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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转账给情人的钱,可以要回来。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男人将钱转给情人的,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并且侵犯妻子的财产权,妻子有权要求情人将钱退回来,情人不愿意退还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可以去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发现男方确实将钱转给情人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让情人将钱退还给男方,判决书生效后,情人逾期未退还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情人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后,还是不愿意退还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从情人的账上进行划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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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