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老师好,我在烟台11年到14年公司交的社保,辞职后转回老家吉林磐石市社保局,我今年57。可以补交么,谢谢

其他
2024-04-06 21:54: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社保转到别的单位可以如下操作:
    1、先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的缴费凭证;
    2、然后由原单位转移员工的社保关系至新单位;
    3、再由新单位或者员工本人去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4、最后按期足额缴纳社保费即可。
    办理社保转移的条件如下:
    1、年龄要求,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2、社保要求,参保人在社保转入地参加社会保险,并且参保人的社保待遇会在社保转入地领取;
    3、转入的险种要求,参保人只能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包括个人账户)转入新的工作城市,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不能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在新的工作单位重新参加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有社保补交纠纷时可以向人社局反映,投诉或举报。
  • 法律分析:工作人员辞职后社保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