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案情: 洪某去“美美理发店”剪发,店主姜某用剃刀正为其刮胡须时, 突然一声巨响,洪某遂昏迷过去。原来,某运输公司驾驶员邓某驾驶大客车时,发现对面东风车抢道超车,为避免相撞而急转弯, 却一头撞进理发店。 ·理发店坍塌, 姜某被砸伤, 洪某被瓦块打晕, 且姜某因受突然击打, 其剃刀将洪某耳朵割去半只。经交警部门认定,东风车司机存在重大过失, 东风车方承担主要责任,运输公司承担次要责任。东风车系个体户王某所有,当时由其雇请司机吴某驾驶。理发店为陈某所有。现洪某、姜某、陈某欲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问题: 1、本案三原告为何种类型的共同诉讼人? 原告可以将哪些人确实为被告 被告为何种类型共同诉讼人

交通事故
2024-04-07 08:52: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