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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收养小孩子,不知道你好准备一些什么样的资料

婚姻家庭
2024-04-10 21:11: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
    收养人需提交申请证件和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收原件1份)。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原件1份)。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收原件1份);  
      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的证明(收原件1份);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收养人提交填写提交《收养登记申请书》等。
     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您查看我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拨号电联,我们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收养小孩需要提交如下资料:书面收养协议、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领养孩子需要提供如下法定材料:双方依法订立的收养协议、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养申请书以及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且需当事人亲自带齐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收养孩子要的材料:收养协议、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养申请书以及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带齐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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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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