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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上门透露债务人欠款金额,该怎么举报

债权债务
2024-04-06 15:42: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第一: 常见的就是打电话和发短信,银行的内部催收主要使用的就是此方法。紧急联系人和亲属都会收到信息和电话。
    第二: 就是信函。
    银行内部催收一般就使用这两种方法,用逾期后果进行劝导或者一些还款承诺,使欠款人尽快还款。
    经过银行两次催收或者超过三个月之后仍未归还欠款的话,银行就会进行委托了,委托专门的催收公司进行处理。同时,对于性质恶劣的,欠款金额较大的,催收的同时,还在进行相应的诉讼程序和报案立案材料的准备。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借条写了还款期限,就是到了还款期限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款,最长不能超过20年。
    如果期间要款,就从催款以后两年内计算诉讼时效。借款还钱的诉讼时效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债权人催收债务的各类方法有:发送信息提醒债务人还款金额和还款日期等信息;电话催收;函件催收;律师函催收;以及上门催收等合法的方式。债权人不能使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方式催收。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持卡人提供不实信息、变更联系方式未通知发卡银行等情况除外。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第六十九条
    信用卡催收函件应当对持卡人充分披露以下基本信息:持卡人姓名和欠款余额,催收事由和相关法规,持卡人相关权利和义务,查询账户状态、还款、提出异议和提供相关证据的途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相关业务公章,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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