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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学校只放假2天

劳动纠纷
2024-04-06 07:34: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学校私自缩短假期的行为违反教育局规定,若有此类现象,可以向教育局反映情况。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除高三年级以外不得缩短假期进行补课,而且学校补课实行“三愿”原则,即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
    如是法定节假日,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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