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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个人认为工作中有人不尊重行为,朋友圈只是不点名说,以后工作中不能这样,否则会把事情说出来,属于侵权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4-04-06 02:14: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的认定办法: (一)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 (二)存在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三)因果关系。这是侵权责任的认定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客观联系。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借。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在侵权行为中,一般而言,对过错程度的划分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成立与否,也不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大小,因为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无论其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的范围由损害的结果决定。"
  • 根据侵权法的规定,通常侵权行为主体即是侵权责任主体,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如用人单位会因职员的职务侵权行为而承担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能联络到对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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