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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巴车上丢了行李箱

损害赔偿
2024-04-07 15:21:4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尽快联系您所乘坐大巴车的客运公司。您可以通过查看车票或保留的车票根据来找到客运公司的联系方式。向他们说明情况,并提供您乘坐的车次、座位号以及行李箱的描述。客运公司可能会帮助您查找行李箱的下落。
  • 你好,方便描述具体案情,进一步详谈给出解决方案
  • 您好,可向大巴车司机反馈或者报警处理。
  • 下午好,那你可以打交通公司查监控
  • 你好! 可以去报警处理的 的
  • 您好,可以先跟大巴公司协商
  • 行李箱落在大巴上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依据所乘坐车次的汽车票,联系其客运公司;
    2、通过客运公司查找车牌号码,并且核实是否存在遗失行李;
    3、与客运公司约定取回行李方式。
    还可按下列步骤处理:
    1、调取车站进站口或车站内部的监控,找到你乘坐的客车车牌号;
    2、去客车所属运输公司查找该拍照的客车信息,找到司机;
    3、沟通或调取车上监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暂存物品发生丢失、损坏时,应参照行李、包裹事故赔偿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款额协商确定。


  •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的,应当确认丢失货物的名称、数量、时间、价值等具体信息;应当确认货物丢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确认责任。即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承运人证明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第三人造成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四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律师解答乘坐客车行李丢失,应找承运人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第八百二十四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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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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