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我前男友,我借了5000块钱给他。现在他把我删了。电话不接。各种方式拉黑我。然后我没办法就找了他的母亲说明情况。他母亲说她没钱。让我找他父亲。我没有联系方式。后来他知道了以后主动来联系了我。说我骚扰他父母。现在要去报警来我家里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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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前男友向你借钱,然后删除你的联系方式,拒绝还款,这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你有权向他追讨借款。
如果你无法联系到他,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偿还借款。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提供证据来证明他向你借款的事实,例如借条、转账记录等。
如果他威胁你,你可以报警。警方会对他的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你的安全。
总的来说,你应该采取合法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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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报警来我家里说清楚。建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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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只有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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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案也不用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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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如对方拒绝偿还,你可以在被告所在的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对方欠款事实、欠款金额以及尚未偿还的证据,可以提交相关的微信或者短信记录,转账记录等予以佐证。胜诉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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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若对方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报警处理。如有争议,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维权。首先要明确表示自己无法联系到借款人的事实,对催收人员骚扰拒绝的语气要坚决。 遇到威胁恐吓时,可以保留电话录音或者短信内容,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如果持续被骚扰,可以直接报警。不要嫌麻烦,这种事情就需要来个一劳永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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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借钱不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讨回,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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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