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抚养费咨询,女方怀孕了,说是我的孩子,她父母都是公务员,她工作不稳定月入三千左右长得丑我不想和她结婚,她上个月生下一个男孩,管我要抚养费,我没空搭理她,她说不给就起诉我,我月入五千,名下有房有车,父母有退休金,怎样能不给她抚养费,而且我不确定孩子是我的

婚姻家庭
2024-04-20 11:46:1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 你好,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孩子确实是你的亲生子女,你必须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是你的法定义务。但若孩子不是你的,你就不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您好,如对方提起诉讼,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根据亲子鉴定等方式确认您是否系孩子生物学上的父亲。如果不是的话,是不需要承担抚养费的。
  • 是否你的孩子可以做鉴定。如果是抚养费你是要出的,因为你是孩子的父亲。
  • 你好,如果对方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亲子鉴定。后续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 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1、未婚生育男方不出抚养费,女方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
    2、法律依据: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是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另外一方支付,原告可以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出诉讼。故原告因与被告之间的抚养费纠纷发生争议,原则上原告应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若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