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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定责是55责.也拿到了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鉴定为9级..第三方民事赔偿是在交警队签的赔偿协议.赔偿医疗费10000元.我医疗费共30000元..我去工伤理赔时.社保局不认可这份协议不愿理赔.现在协议也没办法从新签 了.也就意味民事赔偿只能是这么多了.社保局就是不认可不理赔.我也没办法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4-06 07:19: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社保局履行职责,不履行可以起诉
    追问:说放弃第三方的,社保局就有理由不赔偿
  • 您好工伤赔偿可以帮你解决
  • 签订交通事故协议赔偿注意事项: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赔偿之后还能申请工伤,工伤职工如果已经被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赔偿标准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根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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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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