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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的商标注册了几年,最近被近似无效后,我们有相关的产品,需要下架吗

知识产权
2024-04-06 20:27:4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当您的商标被判定为近似无效后,对于已经生产并上架的相关产品,是否需要下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您的商标已经被宣告无效,那么您可能不再享有该商标的专有使用权。这意味着,如果您继续使用该商标进行产品销售,可能会面临侵权风险。
  • 那是自然的呀,因为你的商标被认定无效,就不受商标法保护,而商标标识又与他人商标近似,商品也是相同或者近似,所以你继续销售的话属于侵权。
  • 商标无效宣告后滞留产品不能再向外销售,不但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如果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话,还可以往前追溯,
  • 你好,具体什么纠纷,可以详细描写我们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 你好! 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的
  •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需要注意,如果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能在别人要求下或者被商标局主动无效掉。
    1、商标查询。
    2、提交商标申请。
    3、商标审查。分为:①商标形式审查②商标实质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是:申请文件的审查、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审查的结果有三种: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
    4、商标公告(3个月)。
    5、领取注册证(2个月)。需要提供的文件:身份证明、公司执照(如果申请人/权利人是公司)、代理委托书(如果有代理)、注册申请书。商标有效期是10年,之后可以再续。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 商标无效后能重新注册。但受到一年的时间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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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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