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电动车左侧超车,被右车挤压,撞到了护栏

交通事故
2024-04-07 16:07: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验等结果进行判定,双方根据责任认定书处理赔偿问题
  • 你好,有人受伤吗,报警了吗
  • 由交警做出责任认定
  • 左侧超车是合规的,需要看发生剐蹭的位置,如果有一方是压线或者越线的,压线的一方全责。正常的按照交规各行其道的情况下是不会发生剐蹭的。
    如果双方都没有压线,只是超车的空间或者说缝隙不足够的话,那是超车的一方的责任,这种情况是属于不适合超车的条件下的强行超车,属于操作不当,也很危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电动车左侧超车被撞责任划分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因双方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无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各方无责任;
    4、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车辆发生剐蹭事故应停车熄火查状况;确认双方人员安全状况;记录下双方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等信息都是必要的;记录车损情况,注意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可以使用数码相机、手机等拍照设备及时对刮擦部位、车况进行记录;明确责任认定;车辆定损以便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