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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离婚判决书必须本人去吗

婚姻家庭
2024-04-05 17:17: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法院办理
  • 这个的话,应该是要本人亲自到场
  • 你好,你是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
  • 你好,需要本人或者律师过去
  • 当事人凭借判决书不能去补离婚证
    具体来说,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则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诉讼案件,如果是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确认,因此,必须本人亲自领取。但离婚判决书是不需要必须当事人本人亲自领取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代为领取。因为判决书体现的是法院代表的司法机关的意志,而不是当事人的意思,因此,毋须当事人亲自领取。
  • 判决书不能去补离婚证。
    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需要另外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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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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