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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已还,但是对方说借条找不到了

债权债务
2024-04-04 20:16: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借别人钱一直不还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在起诉前若证据不够充分,建议起诉前先补正证据,如补签借条、收款收据。
    若无法补签回借条,则要保留对方承认借款行为的录音、最好是录像,有条件时可对过程进行公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借钱不还但是找不到人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借钱不还,但是没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起诉只需要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没有借条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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