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民政局查不到1988年婚姻档案,法院查询,应为很多年了,记得不是很清楚年份和那个辖区怎么查询

婚姻家庭
2024-04-07 15:09: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法律分析:如果能在档案馆找到当年的婚姻档案,就可以到民政部门补办。如果档案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则要去居委会或单位开具证明,证明当年结婚证(婚姻档案)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属于同一个人。
    如果找不到婚姻档案,双方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开具一份夫妻关系证明,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选择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即可;或者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自出具一份夫妻关系证明。然后,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到原婚姻登记处或夫妻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法律分析:如果找不到档案的,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