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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新买的衣服洗了,发现掉色,整个洗衣机的衣服都染上了,但是商家并未标注会掉色,我应该去哪里投诉

损害赔偿
2024-04-04 16:38: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生产企业购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向这几个部门投诉: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还有人民法院。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立案处理,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的确存在质量问题的,对涉事商家做出行政处罚,并要求其赔偿消费者损失。
    1、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2、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干洗店把衣服洗坏了的可以协商赔偿处理,也可以找消费委员会仲裁,如果消费委员会无法处理的,可以通过民事法庭起诉干洗店。对于非保价服务的衣物,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衣凭证所标注的购物时间、价格实行折价赔偿,所购衣物在半年以上的,年折旧率为百分之20不够一年按一年计算,逐年递增,但折旧率最高不超过百分之70。
    不能出示购衣凭证并在洗涤前未说明衣物价值的,可依据收件单上记录的品名,参考市场价,以折旧赔偿。无法进行本地市场参考,未标明品名、规格、新旧程度的按洗涤费用最高不超过20倍给予赔偿。
    赔偿后的事故衣物归经营者所有,如消费者索要,可减少百分之30的赔付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60计算。
  • 买的衣服掉色严重,商家不予不更换,消费者能够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组织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能够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商量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组织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
    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限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定,承受民事职责: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有商品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准则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够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花费违背商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议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花费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有意拖延或者无理拒却的;
    (九)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有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受侵权职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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