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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外借了四十万银行贷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但我们夫妻有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怎么做才能让这个房子不受到老公负债的影响被法院拍卖呢?

婚姻家庭
2024-04-13 14:40:4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既然贷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您需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是一笔您丈夫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收集相关的借款合同、资金流向证明、银行流水等,以证明该贷款确实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活动。
  • 你好O,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这边需要你详细介绍一下案情
  • 你好,这个恐怕是比较难,但是你可以尽量减少损失
  • 你好,可否说下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 你好 过户到一个人的名下才可以
  • 你好,双方可以协议或者起诉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的
  • 方便讲一下什么情况吗?
  • 夫妻共同房产法院有权拍卖另一方房产。如果夫妻对共同债务不清偿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拍卖夫妻共同房产,但不能由一方的财产承担夫妻共同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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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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