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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了快递公司,快递公司总是以我不参加会议活动对我进行罚款合法吗

公司企业
2024-04-04 09:00: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快递公司罚款是不合法的,因为公司是企业没有罚款权,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由于公司不是行政机关,所以公司无权罚款。但是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不参加会议罚款不合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手段之一,而公司不属于行政机关,所以不能对员工罚款。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做罚款处理,如果员工违法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可以对此员工提起诉讼。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
    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据不同。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法律分析:
    1、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该制度已经民主程序制定,并且为劳动者知悉,则用人单位可以对符合处罚条件的劳动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否则,处罚劳动者没有依据
    2、遇到不合理投诉,可以将当时的事实情况及时向用人单位申诉说明,对于投诉中与事不符的内容,可以反驳并请用人单位澄清
    3、管理模式的多样化和管理机制的非标准化,会对企业发展带来影响,但这不是决定性因素
    4、对于事件中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改正,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开始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即从开始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起,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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